首先,便利店的布局和显示管理
1.便利店布局
(1)便利店应根据商圈的特点、客户结构、产品特点等公司要求,调整店面空间、货架、服务设施等因素。
(2)便利店应根据顾客购物的趋势,合理划分热点区域、中性区域和冷点区域,并结合各区域的特点进行产品展示和推广。
(3)便利店要合理搭建黄金通道,黄金通道双方要展示畅销、高利润的商品。
(4)便利店“金三角地区”主要产品和冲动产品应根据客户的出入境规则和集中度进行充分展示。
2.便利店展示管理
(1)便利店的商品展示应按照统一要求进行,易于查看,易于选择,易于取放。
(2)商品陈列设施应稳定、安全,货物应整齐、稳定;食品和非食品应分开展示,相互影响的商品应适当分开。
(3)货架货物应齐全展示,确保前排货物不留空位,并按“先进”及时补充显示要求。
(4)货架面向客户,外包装顶部与上隔板之间应有适当的距离(3-5)cm)便于取用;儿童产品显示在较低的位置。
(5)便利店应定期检查产品的外包装和保质期,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展示;下层货架应展示易碎、笨重、厚重、低利润的产品,上层应展示较小的产品;食品(包括泵岛销售)应分类、分割、分存放(地面20厘米,墙面10厘米)。
(6)高利润商品、冲动消费品和自有品牌应放在货架上的黄金展示线上。
(7)原则上在终端框架上展示推荐产品、促销产品和畅销产品,并与跳卡、热销贴纸等价格警示设备一起使用。
(8)有条件的便利店应在橱窗外或商店入口两侧设置移动货架;移动货架上展示的商品和价格卡面向顾客;每个移动货架应放置在不超过两种商品中。使用咬脚代码将放置产品的外缘置于移动货架底部边缘之外;移动货架产品的高度不得超过扶手的高度。
(9)有条件的加油站应显示在加油区泵站的两侧,在商店橱窗外和商店内;堆放(托盘)上显示的货物也要整齐,货物的外缘要与托盘的底边对齐;堆放货物(托盘)的堆放高度不得超过加油区域表面1.2米,应考虑托盘允许的承载范围;营业厅前面的头部(托盘)的高度应控制在腰部以下,以避免堵塞。大厅里的视线;堆栈的显示应以畅销产品和促销产品为基础;堆叠(托盘)上的显示项目必须清楚标记。
(10)根据经营条件和客户购买需求和习惯的变化,及时调整店铺布局和显示,并相应更新和维护“商店布局”,“商品列表”和“商品定位图”。如果开展促销活动,推出新产品,消除商品和季节变化,应调整两个数字和一个表格。
(11)店员应随时清理便利店的货物,以保持货架和货物的清洁。